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国旗护卫队毕业证样本图片由高中生受益网搜集整理发布,如需查看模板请点击大学毕业证样本图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院校简介: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创建时间
2004年
指导老师
张华。第四届班长:周陈锡
第五届班长:何立群
第六届班长:许海超
第七届班长:汪师杰
第八届班长:王冬东
第九届班长:栾洪乐
第十届班长:张明明
第十一届班长:万文盛
第十二届班长:魏嘉铭
第十三届班长:代玉龙
第十四届班长:邵德禄
臂章
队旗
外出拉练
日常升旗(4张)
驻训(5张)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国旗护卫队近五年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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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3日我校举行四十周年校庆,我队队员承担了升旗及司仪任务。[1]
2014年6月与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春蕾”爱心支教服务团共赴荣华希望小学与小朋友们共度六一。
2015年5月10号我队承办了十堰市首届高校国旗护卫队交流汇演活动。[2]
2015年6月我队与春蕾支教团、武术协会共赴荣华希望小学与小朋友共度六一,并承担升旗任务。
2015年12月12日孟少农百年诞辰纪念活动在我校举行,我队承担司礼及敬献花篮的任务。[3]
2015年12月13日我队承办了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悼念活动。
2015年12月31日我队代表学校参与十堰市万人长跑活动,并获得“优秀组织奖”。[4]
2016年5月14日我队承办了“参军报国,尚武明志”征兵主题晚会。[5]
2016年6月1日我队与校工会、春蕾爱心支教团、武术协会共赴荣华希望小学与小朋友共度六一。
2016年6月21日我队承担了2016年中国大学生方程式汽车大赛开幕式的司礼任务。[6]
2016年7月我队奔赴陆军某部进行驻训,期间得到程红兵书记、简炜副校长等一行的亲切看望。[7]
2016年8月下旬我队承担十堰市第一中学新生军事技能训练任务。
2016年12月13日我队承办了“勿忘国耻,圆梦中华”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悼念活动。[8]
2017年7月中旬我队奔赴陆军某部开展驻训。
2017年7月我队承担郧阳中学和十堰市第一中学的高一新生军训任务。
2017年12月13日我队承办了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悼念活动。
2018年7月中旬我队30余名队员奔赴陆军某部开展“传承红色基因,担当强军重任”为主题的役前训练骨干培训活动。
2018年8月我队二十余人担任湖北省役前训练试点工作新训骨干。
2018年8月我队派出五十余人承担了郧阳中学、十堰市第一中学、十堰市艺校的新生军训任务。
2012-2018年我队每年都承担学校新生军事技能训练任务。
交流会(3张)
万人长跑(2张)
军训(10张)
驻训(11张)
荣华小学(8张)
征兵晚会(2张)
老校长孟少农百年诞辰(3张)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国旗护卫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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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国旗护卫队第一章 总则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国旗护卫队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由学生工作部和院武装部共同组织实施,同阶于院学生会的半军事化学生组织。其主要工作有:学院日常升降国旗工作;重大活动的礼仪接待工作;在全院学生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新生军事技能训练任务等。为规范国旗护卫队各项日常工作,加强国旗护卫队自身建设和管理,增强国旗护卫队思想意识,维护国旗的尊严,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国旗护卫队队训:“让五星红旗永远高高飘扬”
第二条国旗护卫队誓词:“我志愿加入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国旗国旗护卫队,热爱祖国,护卫国旗;团结集体,珍惜荣誉;刻苦训练,勤奋学习;服从命令,勇于承担。认真执行《国旗法》和《国歌法》,继承和发扬天安门国旗护卫队精神,自觉遵守国旗护卫队章程,坚决完成各项任务,做捍卫国旗的钢铁战士!”
第三条依据解放军《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院武装部《大学生国防教育教程》制定以下制度。适用于国旗护卫队所有成员。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国旗护卫队第二章 内务制度
第四条国旗护卫队队员招收条件:
1.凡具有正式学籍的本院在校本科生,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无任何先天疾病,动作协调,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俱佳的同学。
2.男生身高178cm以上,女生身高168cm以上,身材均匀。
3.身体着夏装裸露处无明显疤痕,身上纹身,无染发。
4.努力学习,有较强的进取精神。
5.热爱国旗护卫队的工作,有吃苦耐劳的精神,甘于奉献,勇于担当,责任心强,有独立的思考能力。
可自愿报名并经所在系推荐,学工部审核,武装部培训合格、批准后即可成为国旗护卫队队员。入队时应面向国旗宣誓。
第五条国旗护卫队队员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自身政治理论水平。
2、热爱国旗、尊重国旗、爱惜国旗、护卫国旗。
3、 遵守学校和国旗护卫队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国旗护卫队的团结和统一,敢于与一切有损国旗护卫队形象的行为作斗争。
4、 严守纪律,刻苦训练,听从指挥,令行禁止。
5、 认真学习专业文化知识和《国旗法》、《国歌法》等相关知识。
6、 坚定顽强,勇于开拓,有脚踏实地的敬业精神。日常行为规范得体,与国旗护卫队队员身份相衬,在同学中有榜样模范作用。
第六条国旗护卫队队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自动辞职:
1、言行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不能与党保持一致者。
2、违反国家法令、校规校纪造成不良影响,受到系部通报批评以上(含通报批评)处分者。一门课程不合格者。
3、言行与国旗护卫队形象不符者。
第七条组织机构:国旗护卫队内部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1、大队长:指导国旗护卫队日常工作
2、班长:全面主持国旗护卫队日常工作。
3、副班长:协助班长做好国旗护卫队日常工作。
4、组长:负责本小组成员的训练和联系工作。
5、队员:履行队员职责。
第八条军容风纪
(一)着装
1、按照规定着军装,保持军容严整。
2、着军装时应当戴军帽、领带、手套,佩带肩章、绶带,穿制式皮鞋,扎外腰带,内衣下摆不得外露。军装应保持整洁。
3、平时训练期间穿军训服,扎腰带。
4、着装时扣好衣扣,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二)仪容
1、头发应当整洁,不准染发、烫发,队员不准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帽檐外的蓄发不得超过1.5厘米。
2、着军装时,不准佩带耳环、项链、领饰等饰物,不得化装、染指甲,不准戴有色眼睛,按规定佩带徽章。
(三)称呼和举止
1、听到首长呼唤自己时,应立即答“到”。在领受首长口述命令、指示后,应回答“是”。
2、在进入首长室内前,要喊“报告”或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3、必须举止端正,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不准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衣带。
4、不准边走边吸烟、吃东西、扇扇子,不得搭肩或挽臂。
5、着装参加集会时、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顺序入场,按指定的位置就座,遵守会场秩序,不迟到早退。散会时,依次退场。不准嬉笑打闹。
第九条军容风纪检查
每次升旗前和每次训练时均要进行一次军容风纪检查。不合格者按照纪律制度处理。
第十条日常制度
班务会:每周召开一次,由班长主持,一般不超过一小时,总结一周的工作和训练情况,及时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并传达布置各项工作。
全体成员大会:一个工作阶段或每月召开一次,由大队长主持,全体人员参加,主要是学习规章制度,传达和布置任务,发扬民主,听取各成员对队工作的批评和建议。
列行训练:每周在足球场集合组织不少于四次的队列训练。根据效果决定训练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小时。每周日晚在足球场进行升旗流程训练。
汇报:遇到情况要及时以口头方式逐级进行汇报。也可以直接向指导员汇报
第十一条请假制度
成员因故不能参加训练和执行任务时应该提前一天向班长请假。班长应做好登记。
第十二条物资管理:国旗护卫队队员必须爱护国旗、旗杆及其附属物品,保证其完好无损;若发现损坏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修理;国旗降下后放于保管室。
第十三条服装管理:国旗护卫队队员应爱护服装,服装仅限于升旗或执行任务时使用,平时集中统一保管,禁止转借他人。禁止非组织性着装外出。成员结业时,军服、军帽、帽徽、肩章、绶带、领带、领带夹一律上交。服装除正常损耗外如有损坏或有损坏或遗失须照价赔偿。服装统一由学院干洗,自己不能用水洗。
第十四条考勤制度:每次升旗、训练、列会都要点名。
第十五条升旗制度:每周一清晨举行升国旗仪式。学院重大活动需升旗,时间另行通知。
(一)升降国旗时,应当徐徐升降,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触地。
(二)国旗护卫队升国旗仪式具体过程:
1、集合时间:晨6:20。地点:足球场。集合后点名。
2、指挥员进行一次着装整理,衣袋内禁止装任何物品。
3、然后到达指定位置立正站好。当听到主席台下达“迎国旗”口令后指挥员下达“齐步走”的口令。到达合适位置后下达“正步走”的口令。行进到指定位置时再下达“齐步走”的口令。然后进行队形变换在指定位置立正站好。
4、当护旗兵转向时,进行曲音乐停止。
5、当国歌响起后,指挥员下口令“敬礼”。仪仗队队员迅速行军礼。擎旗手展旗后自行敬礼。
6、当国旗结束后指挥员发令“礼毕”。
7、集合队伍回到指定地点,升旗仪式完毕。
第十六条在正式成为国旗护卫队队员时,由武装部和学工部联合发给本人入队通知书。在服役期满后,由学工部发结业证书。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国旗护卫队第三章 纪律制度
第十七条为了维护和巩固国旗护卫队的纪律,正确实施奖惩,保证完成学院下达的任务,提高战斗力,结合国旗护卫队实际,在遵守校规校纪的基础上遵守以下细则。
(一)奖励
1、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国旗护卫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包括:“国旗护卫队优秀团员”、“国旗护卫队优秀学生干部”、“国旗护卫队优秀护旗兵”
2、评选标准:
(1)自觉遵守院、系及国旗护卫队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管理。积极参加国旗护卫队日常训练,升旗活动以及各项执勤任务,出勤情况良好,表现优秀。
(2)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具有良好的生活作风和队列作风,严于律己,责任心强,工作热情高。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无成绩不及格现象。
(5)严格标准,按绩施奖。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3、评选时间:
优秀团员:每学期末。优秀学生干部:每学期末。优秀护旗兵:每学期末。
4、优秀团员,由院团委同意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5、优秀干部按学院有关规定和国旗护卫队工作标准评定,由武装部和学工部联合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6、优秀护旗兵按学院有关规定和国旗护卫队工作标准评定,由武装部和学工部联合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7、先进个人相关资料均存入学院国旗护卫队档案。
8、国旗护卫队队员在役期间受通报批评处分者,取消其本学年评优评先资格。
(二)处分
1、国旗护卫队纪律处分包括:通报批评、停职检查、开除。
2、严格量化制度,要求每位队员必须按时到岗。国旗护卫队队员日常训练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确实需要请假,经班长批准后方有效,否则按缺勤处理。每月请假次数不得超过3次(每周请假次数不超过一次):迟到次数不得超过2次;不得缺勤。升旗任务不允许请假。
3、国旗护卫队队员每月请假、迟到、缺勤超过规定次数者,给予通报批评并提交书面检讨。
4、经通报批评仍屡教不改者,给予停职处分;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开除后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院系通报,并记入该生档案。
5、不得在非执行任务的场合擅自着装。在未得到学院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将军服借予任何人,违反者予以停职处分。
6、军容风纪检查两次不合格者予以停职整改处分;仍不整改者,给予除名。
7、应注意个人形象,自觉维护国旗护卫队荣誉。成员要团结互助,加强思想道德修养。
8、每周一早上无论天气如何,未接到队里通知,均视为正常升旗。
9、在升国旗仪式上,在队列里要严肃认真,不准嬉戏打闹,不准大声喧哗。
10、国旗护卫队队员在役期间被除名或自行退出者,不颁发结业证书,同时收回入队通知书。
11、所有考勤情况及纪律处分记录入国旗护卫队档案。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国旗护卫队第四章 队列制度
第十八条队列纪律
(一)坚决执行命令,做到令行禁止;
(二)按规定的顺序列队,牢记自己的位置,姿态端正,精神振作;
(三)集中精力听指挥员的口令,动作要迅速、准确、协调一致;
(四)保持队列整齐、肃静、自觉遵守队列纪律;
(五)将学到的队列动作,自觉地用于训练、执勤和日常生活中。
第十九条单个军人的队列动作
1、立正、稍息、跨立
2、停止间转法
3、整齐、报数
4、敬礼、礼毕
5、齐步、正步、跑步的行进与立定,辅助步法分为踏步和移步
6、步法变换
7、队形变换
8、行进间转法
队列动作标准参考《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国旗护卫队骨干培训资料》
骨干培训资料图样。。。第十一届班长:万文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