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章程历届毕业证样本由高中生受益网搜集整理发布,如需查看模板请点击大学毕业证样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核准单位
黑龙江省教育厅(四)根据自身条件,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活动;。第三条 学校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行政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变更名称等重要事项,需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同意,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 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依法享有下列办学自主权:
(一)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计划,自主调整招生比例;
(二)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按照国家学位制度的规定授予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三)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自主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设施建设;
(四)根据自身条件,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活动;
(五)依法自主开展与国内外大学、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六)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确定教学、科学研究、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调整津贴分配;
(七)对国家提供的资产、财政性资助等以及所接受的捐赠资产,依法依规自主管理和使用;
(八)依法获得的其他办学自主权。
第六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努力建设“国际知名、国内同类院校一流、具有我国北方现代农业特色的高水平农业大学”。
第七条 学校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为基本职能,坚持“立足龙江,面向‘三农’(农村、农业、农民),发挥优势,积极服务”的办学宗旨,努力为国家现代农业发展和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成果、智力支持。
第八条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努力培养理想信念坚定、眼界胸怀广阔、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适应未来职业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东北农业大学章程第二章 教育形式与办学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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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学校开展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教育形式,其中全日制学历教育为主要教育形式。学校学历教育以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根据社会需求,积极发展继续教育。
第十条 学校学科专业涉及农学、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门类。坚持以农科为优势,以生命科学和食品科学为特色,积极促进多学科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办学实际,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并保持适度的办学规模。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国家学位制度,依法授予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第十二条 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质量为生命线,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监督与保障体系,设立教学督导与评估组织,实行教学基本状态监控,定期公布教学质量报告。
第十三条 学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积极推进协同创新,建立和完善以成果产出、创新水平、社会贡献为导向的学术评价机制。
第十四条 学校坚持政、产、学、研相结合,积极促进科技成果推广与转化,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第十五条 学校积极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弘扬,促进当代先进文化的创新与发展。
第十六条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促进中外合作办学规范健康发展。[1]
参考资料
1.关于发布《东北农业大学章程》的通告.东北农业大学[引用日期2016-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