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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社团部历届毕业证样本

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社团部毕业证样本及介绍由高中生受益网搜集整理发布,如需查看模板请点击大学毕业证样本图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时间

2007年

人 数

1228人。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社团部院学生会社团部成员

由高中生受益网编辑

2010届成员:部 长:吴永平

干事:胡梓琪,李婷婷,东海成

2011届成员:部 长:陈冰煌 副部长:黄广生

干事:李霖、陈欣煌、陈泽川、林家伟、李灵、吴舒宜、苏文龙、陈敏瑜、陈家炫、蔡志伟

2012届成员:部 长:陈庆锐 副部长:李小芬

干事:林俊旭、江宏俊、黄靖男、杨海壮、林嘉慧、徐湘怡

2013届成员:部 长:欧阳光 副部长:黄芷宁

彭秋仪、梁曦悦、郑珽跃、黄华超、陈琼丽、谭湛、 蔡金良

2014届成员:

策划推广部:戴旻晓、罗秋霖

财务监控部:曾博文、潘通

人力资源部:邓威龙、伍志强

外联部:古锦基、胡逸、戴智敏

办公室;陈俏芬

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社团部社团部简介

由高中生受益网编辑

珠江职业技术学院社团部是在学院党委领导、团委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自己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的最高学生社团登记管理机构,负责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直接指导和管理以及社团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社团考核、优秀社团评选等常规工作。

该校社团联合会自成立以来,与校内各学生社团共同经历了八年的风风雨雨,已经锻炼成为一个优秀的组织群体,自2007年以来我们共承办各类大型活动与晚会,活跃校园文化气氛,以及每年4月至5月的“社团文化艺术节”是每年的主打活动,自2007年举办以来每年都汇集了全校最精彩、最引人注目、参与面最广的社团活动。活动类别覆盖文艺、体育、实践、科技、摄影、等多方面精彩活动

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社团部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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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社团部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活动以发挥社团有方向、有阵地、有内容的优势,凝聚在校生的活力与才华,使社团工作在学术、科技、文艺、体育四个领域生动活泼、稳健扎实地顺利开展。

第三条 各学生社团应坚持“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的原则,包括社团之间的团结及与院系学生会的协作,互相取长补短,密切配合。

第四条 学生社团部实行统一招新、统一派发会员证为中心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 “服务、团结、开拓、发展”为学生社团部的精神

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社团部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 在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社团部正式注册的各类社团、协会为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社团部的会员单位,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七条 会员单位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社团部工作进行监督。

(三)对社团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社团部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社团部给予维护。

(五)在会议和社团刊物上,参加关于社团工作的讨论。

(六)在被迫中断活动期间,有知情和反映的权利。

(七)对社团财务状况具有知情权。

(八)参加社团的有关会议和各种活动,并享受社团给予的待遇。

(九)有退会(社)的自由。

第八条 会员单位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校园文明,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部决议,参加社团活动。

(三)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社团工作任务。

(四)维护社团部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友爱精神,互相帮助。

(五)维护社团部的荣誉和利益。

(六)积极参加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并承担一定的工作。

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社团部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生社团部作为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利机构,具有决策权。其成员由部长、副部长、秘书长及各社团总负责人组成;同时,由部长,副部长,秘书长组成理事会的社团部,负责学生社团的日常运作。

第十条 根据工作需要,学生社团部设立部长,秘书长,副部长,人力资源部,文秘由高中生受益网编辑部,策划推广部,信息资源部,财务监控部。其主要职能如下:

部长(一名):主持社团全面工作,把握社团发展方向。

副部长(一名):协助部长做好管理工作并直接与各重点社团挂钩,负责处理重要事项及突发性难题等。跟进各社团日常具体性事务。

秘书长(一名):全面负责社团的日常事务的处理,协调安排各社团。及时做好工作计划、总结。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解决。

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统筹大型活动时的人员安排;学生社团部活动的人事协调。协助社团部的日常组织工作,直接与各社团的策划部挂钩,做好学生社团部及各社团各种活动的场地、设备、道具等的申请保护、归还、并组织正在申请成立的社团学习社团部章程,通过考试合格才准许该社团成立等。同时,负责各大型活动的筹备工作。

文秘由高中生受益网编辑部:主要辅助社团部的常务工作,负责会务记录和资料的整理,保管学生社团的文件和传达有关任务及对各种信息的反馈;草拟通知、公文及相关文件并提交部长审阅;负责学生社团及社团负责人的人事档案的管理;负责学生社团刊物的由高中生受益网编辑出版工作。

策划推广部:主要负责学生社团的宣传工作及各社团宣传的管理工作,社团形象设计,社团活动月推广等宣传工作。直接与各社团的宣传部挂钩接受各社团宣传用具的申请并拥有批准权。

财务监控部:主要负责各社团新会员的会费的收取、学生社团基金的保管与运用、各项赞助费的收取和提成以及各社团资金的划分提成;负责对社团的账务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清查及监督,接受各社团的活动经费申请并拥有审批权;直接与各社团财务部挂钩,审阅并通过其财务制度;负责对各社团的固定资产的登记、审查工作。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部每年换届一次,其成员由每年一届的社团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社团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社团推选产生,拥有选举权。

第十二条 各社团必须以本条例为依据,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社团的章程与条例,并送交学生社团部报经院团委审批后方能生效。

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社团部第四章 工作管理

第十三条 凡成立新的社团必须由筹备人员向学生社团部提出申请,填写《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登记、注册表》并提交该社团章程(名称、宗旨、活动内容、规章条例),以及筹备人员(会长、副会长等)和指导老师(或顾问)名单,必须承认并遵守《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章程》,

并由社团联合会报经院团委同意注册后方能宣布成立。社团活动要以面向全校同

学为主,禁止成立区域性同学会之类性质的组织。

第十四条 社团负责人的任免。首先,由该社团的上一任负责人综合各方面意见提出候选人并递交院学生社团部。学生社团部面向全校采取“竞聘上岗”制度,接受报名,进行面试、考察、确定该社团的负责人并上报院团委审核、批准。方可正式确立该社团的负责人。各社团应结合自身实际设立与学生社团部相应的财务部、宣传部等。

第十五条 各社团每年应统一招收一次新会员,中途招收新会员须向学生社团部报批。本社团必须如实填写《会员登记表》,管理好会员档案并上交学生社团部《会员登记表》复印件以备案。会员必须遵守本章程和本社团的章程。

第十六条 各社团每学年开学后要向学生社团部提交《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登记、注册表》,经审批后方承认资格。每学期开学后要向学生社团部递交学期工作计划(一式两份),经审批后方能实行。组织计划以外的活动,要提前申报经批准后才能开展。每项活动结束后要做活动小结,上交学生社团部。学期末要作书面总结,上交学生社团部。

第十七条 学生社团部部长、副部长、秘书长,各社团总负责人应经常与院团委、院学生会及指导老师保持工作联系。

第十八条 任期将满的会长须向学生社团部提交一份当届工作总结,在总结中应提出下一年度社团部的工作要点,主动做好移交工作(包括该社团的固定资产、档案文件、经费状况、支出存档),当选会长须在一个月内向学生社团部提交一份全年工作计划。

第十九条 各社团与社会企业合作必须先制定合作意向书,上报院团委审批并出具证明书方能实行。

第二十条 各社团每次组织活动均须告知学生社团部,若开展大型活动(包括跨社团、跨校性、需会员另交经费的活动或收费办培训班的)、均需填写《社团部活动申请表》,经学生社团部、院团委的批推,方可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 各社团的活动要严格遵守学生手册及社团工作条例,未经允许不得举办营利性活动和经商项目。

第二十二条 各社团每学年可向会员收一次会费,会费标准由社团提出申请由学生社团部确定(见附件)。社团活动经费原则上由各社团自筹。面向全校的大型活动,须由学生社团部向院团委申报同意后方给予经费上的支持。(详见《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在经费的使用上,学生社团部及各社团必须严格遵守《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部《财务管理制度》。各级财务部必须认真负责,各种开支要记入账本,保存单据。每届部长改选前要公布和清查账目,由上一级主管部门派专人监督执行。

第二十四条 各社团的固定资产,凡是本会自筹经费购置者,其所有权、使用权归本社团;凡学校公共财物或由学校经费购置者,其所有权归学校,管理权归学生社团部,使用权归各社团。所有固定资产都要做好移交与管理损坏

要照价赔偿。各社团还要认真负责文件、资料、图片的收集、保管与移交。固定资产与文件等在改选会长后进行移交。移交工作必须在学生社团部财务监控

部负责人的监督下完成。如出现固定资产遗失问题,责令保管人照价赔偿,并取消其相应评优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将以与院学生会同等的条件定期对社团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成绩及表现给予考核评定,做出鉴定。院学生社团部将每年组织一次“优秀社团” 、“优秀社团负责人” 、“优秀社团干部”和“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奖励。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解释权归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部。

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社团部“优秀社团干部”评选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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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社团部各成员均可参评。

第二、以一个学期为单位,进行学期总评。评选人为理事会,同时接受各成员监督;部长成员由团委书记及相关指导老师监督评选。

第三、学生干部考评结果以分值形式出现,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级。对考评结果不合格者进行撤职。

(一) 思想道德20分

(二) 学习方面20分

(三) 纪律方面30分

(四) 工作方面30分

考核总分90分以上者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60—70分以上为一般,60分以下为不合格。

1.思想道德(20分) 政治上积极向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优良道德品质,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能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同学,有“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精神。

2.学习方面(20分)

(1)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刻苦,学习成绩良好以上。

(2)每学期成绩如有一科不及格者扣5分,两科或以上不及格的,取消评选资格。

3.纪律方面(30分)

(3)按时出席社团部的相关会议。每次缺席扣5分,迟到、早退者每次扣2分,请假两次者当缺席处理,无故缺席两次的取消评选资格。

(4)当天值日生应按时值班。每次缺席扣3分,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5分,请假两次者当缺席处理,无故缺席三次的取消评选资格。不遵守办公室值日要求的,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

4.工作方面(30分)

(5)热爱社团部及积极参与社团部工作,听从指挥,服从上级安排,认真完成院团委、社团部分配布置的各项任务(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有关资料的上缴)。

(6)若无正当理由拒绝、延迟或不完成所分配的任务,视情节轻重每次扣5—10分。该部门负责人也应当负相关责任,扣3—6分。

第四、考评是根据成员在平时各方面的情况进行评选的,考评结果为“优”的才有资格评为“优秀社团干部”。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考评人应及时进行适当的调查。

第五、 评选在本学期期末进行,结果报院团委批准。

第六、“优秀社团干部”的奖励:由院团委颁发“优秀社团干部”荣誉证书,并存入档案。

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社团部“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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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鼓励学生社团积极开展各种丰富多彩声形式多样的活动;更好地丰富同学课余生活,丰富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学院的实际,特制定广东珠江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条例。

二、评选条件

1.学院各学生社团均可参评。

2.学生社团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强社团的自身建设,良好以上会员比例不低于会员数的百分之五十。

3.具有一个比较坚强、团结和有威信的社团领导集体,工作有创新精神、富有实效,能充分体现该社团的职能和宗旨,更好地服务会员和同学们。

4.积极开展社团活动,有特色、有质量、产生较高的影响力,受到学校领导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活动包括常规活动、大型活动和积极参加一年一度的“社团活动月” 。

5.有全局观念,能积极完成院学生社团联谷会布置的各项工作和任务。为社团建设、丰富同学课余生活,丰富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突出的贡献。

6.社团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正常开展各项活动,做

好各个阶段的工作总结;在制度和文档建设都具有比较高的规范性和

系统性。

7.社团经费管理严格,账目清楚,使用合理。

三、评选比例及步骤

1.学院学生社团,每学年评选一次,一次评选出五个优秀社团。

2.评选在第二学年开学后三周内进行,按评选条件,由院学生社团部根据工作总结,图片资料,新闻报导等充分考核各社团选出候选社团。

3.由学院学生社团负责人全体会议讨论,投票并考核社团各方面成绩,最终申报院团委批准。

四、奖励办法

优秀学生社团奖励:给予一定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社团部学生会社团成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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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社团登记成立时,均需按照学生社团的类别进行申请(学术、科技、文学艺术、体育健身等)。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四)有1名社团指导教师。

(五)有规范的章程。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的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二、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向学院团委提交下列文件,并上报学院团委备案:

(一)筹备申请书;

(二)社团章程;成立协会的可行性报告(活动计划)。

(三)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身份证明;

(四)指导单位或教师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五)填写《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

三、学生社团必须有名称、章程、组织机构、指导老师、成员花名册和管理制度。学生社团章程的内容应包括:总则(社团的性质、宗指、任务),会员的条件、权利、义务,组织机构(包括负责人的产生、指导老师的聘请),活动方式及范围,经费来源等。

四、 以下情况不可批准社团成立:

(一)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和本条例的;

(二)学院内已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没有必要成立的;

(三)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的;

(四)在申请筹备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五、 成立社团具体审批流程:

(一)社团筹备资料由人力资源部初审。(检查是否与社联规章制度,其它协会制度有冲突,进一步规范其章程)拿给协会发起人重新修改后再给人力资源部

(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交给社团部部长审批

(三)部长会议审批合格后交给学院团委审批

(四)协会负责人需学习社联规章制度,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协会负责人素质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成为正式注册社团。

六、学生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名称;

(二)宗旨、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三)学生社团类别;

(四)社团成员权利、义务;

(五)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

(六)财务管理、经费使用的原则;

(七)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八)章程的修改程序;

(九)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十)指导老师和指导单位应该熟悉该社团的活动内容并能胜任对其

工作的指导。

(十一)学生社团可以聘请校内外专家、学者、教师、企业家等担任社团的名誉职务,但聘请校外人员的必须事先征得学生社团部部长成员审查后上报校团委审批方可。

(十二)学生社团部部长会应当自收到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学生社团部部长会作出审议,通过的,上交学校团委审批;未通过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七、社团登记表事项包括:

(一)社团名称;

(二)社团负责人;

(三)社团指导单位和指导老师。

(四)社团干部情况(发起人)

(五)社团宗旨,社团主要任务。。。(二)社团章程;成立协会的可行性报告(活动计划)。2012届成员:部 长:陈庆锐 副部长:李小芬

相信自己能做到比努力本身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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