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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教育局

机构性质

科研事业。。长沙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于2004年由长沙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长沙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长沙市电化教育馆三个单位合并组建而成,是市教育局直属二级机构,现设有办公室、基础教育研究室、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研究室、规划发展研究室和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室五个内设室(中心),现有在职教职工47人,其中中学高级教师36人,省特级教师7人,进入教育部专家库人选5人。

一直以来,长沙市教科院以“思想库、智囊团、先锋队”作为职能定位,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特别是市教育局的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决策咨询、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的作用,做长沙教育理念创新的思想库、决策咨询的智囊团、教研教改的先锋队,为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决策服务,为各级各类基层学校提供教研指导。

围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这一中心,长沙市教科院将创新当成事业发展的动力,当成教育科研应该担负的责任。深入农村送教送研,深入学校调研指导,深入课堂指导教学;开展课题研究,服务教育决策;加强项目建设,推动职教发展;实施质量监测,探索评价改革;办好教育杂志,培育教育品牌;组织专项活动,扩大教研影响……在教育科研的创新路上,不断探索,不断前行。

近年来,院先后荣获全国教育科研先进集体等国家级奖励2项、省级奖励7项。在教育系统的绩效考核和省教科院对各市州的绩效考核中均连续三年荣获一等奖,院领导班子获“五好班子”光荣称号。教研员指导教师在课题、赛课、微课、论文等方面获奖420项,指导学生获得国际和全国发明创造奖105项。[2]

一、2004年9月29日,长编委发(2004)第28号文件,长沙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长沙市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中心、长沙市电化教育馆三个单位合并,组建成长沙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为正科级全民事业单位。

二、2005年3月16日,长编委发(2005)第8号文件,明确长沙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为副县级全民事业单位。2005年8月15日,长编办发(2005)第78号文件,同意长沙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内设办公室、基础教育研究室、职业技术和成人教育研究室、现代教育研究室(加挂长沙市教育信息网络中心的牌子)、规划发展研究室,均为正科级内设机构。

以下是原三个单位的机构沿革:

(一)长沙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长沙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是在长沙市教育局直接领导下,从事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的业务机构,是兼有行政职能的教学性质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研究普通中小学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组织全市的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活动,为提高本市中小学教育质量作贡献,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教育决策服务。长革组(1980)130号文件,撤销了市教育局内设立的教学研究室,成立长沙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属教育局的二级机构。

2004年9月,组建长沙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原长沙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成为内设的基础教育研究室,核定为正科级内设机构。

(二)长沙市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中心

1984年3月12日,长沙市编委市编字【1984】19号文件及长沙市教育局1984年10月27日长教字【1984】202号文件,同意成立长沙市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室,与当时的长沙市教育局工农教育科合署办公,负责指导全市成人教育的教学业务,培训成人教育师资,进行成人教育教学和理论研究工作,属市教育局二级机构。

1993年2月24日,经长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原长沙市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室更名为长沙市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中心,属正科级全民事业单位。长沙市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中心的职能是:指导全市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学业务工作,组织协调各专业联合开展教学科研,组织各种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教育行政部门授权交办的有关业务工作。办公地点设长沙市财经职业中专学校内(荷花池)。

2004年9月,组建长沙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原长沙市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中心成为内设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室,核定为正科级内设机构。

(三)长沙市电化教育馆

原长沙市电化教育馆是长沙市教育局的二级机构,是兼有行政职能的教学性质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任务是协助教育行政领导制定电化教育规划;指导学校的电化教育工作,收集、储存、复制、制作、发行电教教材和资料;普及电教理论和电教知识;开展电教咨询和电教技术服务;开展电教应用研究;总结和推广先进电教经验;促进教学改革;促进教育现代化,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

1981年4月2日,市编制(1981)011号文件,成立长沙市电化教育馆。与长沙市教学仪器站为2块牌子,合署办公。1986年5月29日,市编制(1986)第63号文件,单独设立长沙市电化教育馆,与长沙市电视中专合署办公。1991年9月29日,长教委字(1991)第91号文件,同意长沙市电视中专、长沙市电化教育馆分设。2002年11月13日,长编办发(2002)第77号文件,长沙市电化教育馆加挂长沙市教育网络信息中心的牌子。

2004年9月,组建长沙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原长沙市电化教育馆成为内设现代教育研究室,核定为正科级内设机构。

三、2013年10月25日,长编办发(2013)第149号文件,同意长沙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增设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室,加挂长沙市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的牌子,为正科级内设机构,承担全市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有关具体工作。

四、2015年9月29日,长编委发(2015)第35号文件,长沙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现代教育研究室(长沙市教育信息网络中心)与长沙市教育技术装备处合并成立长沙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长沙市教育信息网络中心)。撤销长沙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内设机构现代教育研究室(长沙市教育信息网络中心)。[3]

长沙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机构设置

长沙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领导机构

孙智明:党委副书记、院长,中学高级教师,全面主持教科院工作,负责依法治教工作,主管办公室工作

龙迪辉:党委书记,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主持全院党务工作,分管规划室工作。

涂立奇:副院长,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九三学社社员,负责院史志档案工作,分管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室工作。

胡志华: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学高级教师,负责纪检监察、人事、安全工作,分管《湖南教育》d版杂志部和阳光服务站工作。

章 勇:党委委员、副院长,中学高级教师,负责院工会工作,分管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室工作。

孔春生:副院长,民盟盟员,中学高级教师,负责基础教育和财务后勤工作,分管基础教育室工作。[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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